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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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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律师李世新律师经典案例介绍

2021-09-08 09:50:18

   

李世新律师经典案例介绍


  李世新,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医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医学学士双学位,曾任我市某三甲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主任、行风办主任,从事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自2010年毕业至今从事法律工作10年,承办了大量的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拥有丰富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李世新律师恪尽职责,勤勉敬业,善于沟通,为人谦和,将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生的从业准则。


  刘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齐齐哈尔知名律师曾经承办过一起因“股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中伤及血管”造成委托人患肢组织缺血坏死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某天,委托人的妻子携带委托人的住院病历等材料找到了我。经过与委托人的妻子沟通了解到,委托人因股骨骨折在某医院进行手术后24内相继出现患肢剧痛、高烧、患肢肿胀、休克症状且切口处反复有腐肉溢出,最严重时感染波及到上腹部,目前已经转至上级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因委托人家困难,为了治疗已经倾尽所有,但依旧无力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目前因拖欠医疗费只能进行最基本的治疗。初步判断可能系术中术后感染或术中误伤血管失血导致。但委托人妻子提供的病历为病历的客观部分而并非完整的病历,需到该医疗机构调取全部完整的病历进行分析。将上述初步分析情况通过电话向委托人解答后,委托人当即决定委托我介入本案。

  本次接受委托后,结合委托人的病情及家庭经济状况,我进行了如下分析:

  1.以目前委托人的病情来看,其病情严重且存在反复,达不到医疗终结的情况,目前无法进行伤残评定等司法鉴定。

  2.委托人家庭经济情况不乐观,无力负担医疗费,势必对后续治疗产生影响。

  3.目前最迫切的是帮助委托人主张医疗费保证继续治疗,不延误诊治。

  最终制定诉讼方案,先向医院主张医疗费用,暂时保留主张伤残赔偿金等其他诉求的权利。这样既能解决燃眉之急,也保留了后续主张其他诉求的权利,又达到了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

  齐齐哈尔知名律师接下来的工作是携带委托手续到医院对依法案涉病历进行封存以固定证据,调取完整病历用于进行详细评估。拿到完整的病历后发现,首先委托人入院时的各项入院检查证实委托人系闭合性骨折且患肢在入院时不存在感染症状,患肢案涉血管没有损伤。这样就可以基本排除委托人入院之初就存在感染和患肢血管损伤的可能。病历中的手术记录没有关于血管损伤的描述也印证了我的推测。本案的焦点在于委托人的血管损伤是否为术中误伤造成。根据病历记载委托人在手术后24小时内相继出现了患肢下肢肿胀、持续血压低,皮肤温度偏高,胸闷呼吸困难,呼吸急促气短,切口处大量腐肉溢出,休克。医院在二次手术记录描述“在二次手术中血管探查发现股动脉处存在0.8cm破口被凝血块压住,经擦拭后凝血块脱落,血液从伤口流出。但这样的描述是违背科学的,股动脉内的血流压力是很大的,几乎不可能在血管破口在长达0.8cm的情况下形成凝血块。综合分析,委托人在接受手术时在术中被误伤血管且并未及时发现造成了委托人出现了诸多损害结果。

齐齐哈尔知名律师


  齐齐哈尔知名律师确定思路后,我们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给出的鉴定意见印证了我的思路,最终认定医疗机构对本起医疗纠纷存在过错且承担主要责任。经两审法院判决,最终为委托人主张回解决燃眉之急的医疗费用,保证了必要后续治疗,也保留了事后主张其他诉求的权利,达到了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当拿到二审判决走出法院的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委托人恢复如初,健康的走出了医院的情景。

  我经常跟委托人说的一句话就是不要轻易放弃,经常跟自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受人之托,承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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