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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未死争遗产,兄弟反目妈寒心

2021-08-19 12:00:00
母亲未死争遗产,兄弟反目妈寒心
典型案例:

  

母亲未死争遗产,兄弟反目妈寒心


   2020年年末,我参与办理了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的民事案件,原告是弟弟,被告是母亲和哥哥。我们代理被告母亲和哥哥参加诉讼。律师参加这样的民事案件,特别是亲属间的纠纷,重在调解,尽量维护当事人一家的亲情。但是经过我们两位律师调查核实,发现原告所称律师见证办理的买卖合同根本不存在,而是一份律师见证遗嘱,内容是在母亲去世后(父亲已去世多年),将母亲自有的某小区房产作为遗产由本案原告弟弟继承。

  遗嘱订立后,弟弟、弟媳一反常态,虐待老母亲,疏于照顾母亲起居,母亲自身疾病也从不安排就医,哥哥看不下去,搬到母亲房屋照顾母亲。弟弟变本加厉,多次登门强占房屋、逼迫母亲履行遗嘱,将房屋改成弟弟的名字,无果后提起诉讼。

  我们两个律师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多方取证,维护母亲的利益,为她争取到胜诉判决,老人激动地抱着房本,留下热泪,并要给律师磕头表示感谢,我们即时阻止,并安慰九十多岁的老人家安度晚年,有大儿子这样的后代,是你的福,法院已经确认房屋是你的!正义是属于老人家的。


  父亲去世买墓地,祖孙操戈起争端


  这也是一起家庭内部、祖孙之间的争议导致诉讼发生。父亲因病在去世,留有20万左右的遗产,应当由奶奶和两个孙女平均继承,但是争议出在我的当事人小孙女为父亲买了一块墓地,花费四万元,我们主张在遗产中将四万元扣除后,再由三个继承人依法继承,遭到了原告奶奶的反对,认为这是孙女自己尽孝,不应扣除。

  本案争议焦点,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也就是法律空白!但是,这样的争议也不是个案,而是普遍发生在继承过程中的,这关系到法律我国传统对“死者为大”、丧葬习俗的影响和规正,我们知道,人在去世后,除了在生前明确表示不留骨灰外,都希望自己百年后有个家,留有子孙纪念的地方。“入土为安”的思想根深蒂固,因此我们两位律师据理力争,从习俗到道德、感情和伦理等多方面角度对本案进行分析和法官沟通,最终将墓地钱从遗产中扣除,我想正应该也是父亲未言明的最后遗愿吧。

(此图片为网络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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